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

作者: 时间:2024-12-26

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

教党202029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是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高校党建质量全面提高的固本之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发扬钉钉子精神,打好商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把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要求全面体现在高校章程等制度规范中,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政治属性。坚持办学的正确政治方向,对照高等教育“四个服务”要求,系统梳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综合改革方案等,及时校准偏差,完善任务举措,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内容、决策程序、会议决议执行办法,确保党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深化高校评价机制改革,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双一流”建设和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科专业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学术成果评比等重要指标,突出权重,充分运用。

二、坚定干部师生政治信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员干部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首要标准。高校党委要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传达、研究落实工作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首要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建强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等平台,组织优秀教师讲师团、大学生骨干宣讲团,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园巡讲、网络巡礼和青年大学习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加强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将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各门学科课程。推动高校党委普遍成立、做实教师工作部,扎实开展教师政治把关、理论学习、培养培训、实践锻炼、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高校应组织教师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每年组织以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为主要对象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等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规范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做到“凡引必审”,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加强对人才的思想引领、政治吸纳和安全保护。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把高校师生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突出育人工作的政治标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高等教育全过程,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年学生心灵。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把及时发现重点培养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纳入高校党委重要工作日程。经常性开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着眼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对青年学生全员全息覆盖,实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把校院领导力量、管理力量、思政力量、服务力量压到学生中间。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改革,强化党的具体领导和团的日常指导,配齐配强指导教师,遵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负责人,建立以服务学生、志愿奉献为导向的激励表彰、纪律约束等机制,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社团及时予以整改、取缔。高校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按照中央要求配备到位、培训到位、激励保障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四、增强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委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全委会)组成结构,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常委或委员职数。严格落实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或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的要求,一般不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兼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委书记、校长要定期面对面沟通研商,在重大事项决策前、重要会议召开前应取得一致意见,在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上须“末位表态”。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严格执行党委的集体决策,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对履行常委(委员)职责情况作出报告。全委会、常委会讨论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邀请师生代表列席。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内容和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创新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和改进高校附属医院、异地办学机构等单位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各类教学科研实体机构全覆盖。以师生结合、专业联合、跨年级整合等方式成立党支部,解决低年级学生党组织“空白点”和对学生政治引领弱化的问题。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党支部集中转化、提升、达标。以坚持标准、提高能力为重点,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教师入职、考核、评优、晋升应由所在单位党支部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给出明确意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大在本科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落实团组织“推优”入党制度,防止只看成绩、分数,或简单用答辩、投票等方式考察评价入党积极分子,切实提高发展质量。注重发展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改进。注意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培养、发挥作用。

五、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立健全高校领导于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把准把严于部政治标准,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从其他单位遗选高校领导干部(高校纪委书记人选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应加强政治素养和教育理念的考察,一般应有高校或教育工作经历,杜绝“照顾性安排”。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等部委党组(党委)加强高校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养和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每两年举办1次中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培训班。地方党委和主管部委党组(党委)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高校党员干部政治能力专题培训。制定专门计划,以一线维稳、基层锻炼、扶贫援边等途径强化高校领导干部政治实践历练,提升高校领导干部政治风险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高校党委要经常梳理各项重大决策、各类师生群体、各个高风险领域中存在的敏感性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招生就业、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学生管理、国际交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演变为政治风险。坚持思想教育、制度规范、责任追究多措并举,增强高校领导干部斗争精神,坚决杜绝和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坚持“一线规则”,狠抓工作落实。

六、涵养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政治仪式。上级党组织列席督导高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健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高校防范校园传教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机制,建立高校意识形态校内巡察制度,守好课堂主渠道,严把教材、出版物政治关,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尤其是网络阵地的管理。对散布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的,要坚决及时制止、有效教育引导,并视情节依纪依规作出处理。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参加会议、专题会商、谈心谈话、检查调研、审核把关、执纪审查、责任追究等方式强化高校政治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廉洁教育和重要时间节点廉洁提醒机制,教育部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国高校廉洁教育活动,高校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性警示教有活动,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落实落细。推动高校把政治标准融入制度建设,将创新理论贯穿大学精神塑造,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政治文化,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持用作风导向引领具体实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发掘高校建立、发展、改革等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红色基因、革命传统、育人资源,引领塑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建设文化传承创新实践基地,组织先进模范人物进校园宣讲,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高校科研成果评价统计,汇聚网络育人正能量。

七、落实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地方党委要将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定期督导考核,推动高校形成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政治规范体系,确保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到实处。主管部委党组(党委)要将管班子、管业务与管党建、管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高校党建工作联络员、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点等机制,履行好党的政治建设相应责任。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主责部门,把抓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与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钩。高校党委书记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履行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彻到高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地方纪委监委、驻主管部委纪检监察组、高校纪委要督促同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对落实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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