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2日  来源:衡阳师范学院组织部  

党章把“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作为党员的一个条件,“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很显然,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对党员的严格的组织上管理的需要。当然,作为一个党员来讲,他在任何时候都应当知道自己是归哪个支部管,自己的组织关系在哪里?因为作为党员来讲,在任何时候他都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行使党员权利与义务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有在一个具体的党的组织中才能得以实现。

在现实中,一个党员可以因工作原因、学习原因、生活原因等在不同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流动,这是很正常的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为了使党员在正常的流动中,不脱离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这就涉及到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问题。

在党员的流动中组织关系的转移,是通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传递这种方式来完成的。你从我们学校毕业,到衡山县二中就业,你不可能报到后,跑到二中的党支部书记那里说:书记我是一个党员,从今天起参加这里的组织生活了。

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党员的组织关系应由该党员所隶属的组织部门管辖。你是我们学校法学院的党员,现在你毕业了到衡山县二中参加工作,那么你首先要由法学院总支开一个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衡阳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现介绍某某同志,中共正式党员,由我处去衡山县二中,请接转组织关系。)那么,我作为组织部的组织员看了介绍信以后,我就可以根据这个介绍信再开一个介绍信到衡山县委组织部(衡山县委组织部:现介绍某某同志系中共正式党员,由我部去衡山县二中请接转组织关系。注明党费交到04年6月)衡山县委组织部在接到这份介绍信以后,他再开一个介绍信到衡山县二中党委,这样你的组织关系就算是转移过去了,别人才承认你从今以后属于他那个支部管辖。

 

    返回上层》